最近,主流媒体纷纷报道,一位孕妇的亲属因拒绝手术签字,直接导致孕妇及胎儿死亡。当我们纷纷指责这位死者的丈夫没有人性,呼吁要加强立法保护时,我看到了医院的医生口口声声对亡者的母亲说:我们没有责任,我们真是该做的都做了。我不禁愤然:“该做的都做了!就是不救人吗?”
所有主流媒体都异口同声的指责这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同时也有专家在呼吁立法应进一步的完善化。而我认为,这个社会缺乏的“人”性,应当是呼吁“善良”和“爱心”。虽然指望法律的不断健全是需要的,但制度的覆盖永远是有限的,我们更应当做的是保护善良,维护正当的人性。法律仅仅是惩处罪恶,我们则需要用善良和大爱,来处理社会中的事物,而不是以区别责任作为行动的标准!我与几位医院院长交流,他们异口同声地告诉我,要区别责任后再做。因为医患矛盾突出,他们是在保护自己。我问他们,假如你受到了危难,路人纷纷从旁边走过,因为救你不是他们的责任,你又该如何呢?他们沉默了。我们做事的导向是不对的,应当从价值观出发。今天医院为什么与病人关系紧张,关键就是他们没有爱心,不把病人当“人”,只是当作“病”,用技术的眼光去看待一个活生生的“人”!
这两条鲜活的生命被“杀”了,是被我们的冷漠,被我们的物欲杀的!我们在物质丰盛的时代,各个追求权欲,以寻求自保,但同时却逐步的丧失了人的根本:“人性”、“善良”和“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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