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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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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文章

李维华:答人民法院报马记者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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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1626880 电子邮箱:liweihua169@126.com 特许经营第一网 www.texu1.com


尊敬的李教授:

您好!我是人民法院报记者马守敏,想就收特许加盟问题采访您,望您拨荣赐教。多谢!



近年来,媒体报道了许多以特许加盟名义骗钱的事例。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人们致富心切的心理,常常刚刚在香港注册一个公司,刚刚申请一个商标,就以“半年收回成本”、“一年包赚10万”、标榜国际名牌、强调保障体系等为诱饵,诱骗人去交巨额加盟费,而一旦收到钱,却要么不管不问,要么提供质次价高的商品,要么携款潜逃。



上当者找各级工商、公安、商务部门,也没什么用。公安不立案,理由是:是经济纠纷,不是犯罪;这种案子横跨区域广,牵扯人数多,在目前办案人力物力不足的情况下,基层公安机关很难立案,只有上级出面才能解决;警方办案要按照法定程序来,不能说有人拎着举报材料,警方就对举报对象采取措施。工商部门说,无论是合同欺诈,还是合同诈骗,都需要法院认定,让对举报对象提起诉讼;按照法律法规,工商部门只能针对公司具体的经营行为进行个案查处,不可能全天监视其经营活动。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特许者的资格审核和监管,由商务部门负责。上当者找到商务部,商务部门说,否构成商业欺诈,政府部门并无权作出判定;跨地域“特许加盟”的备案和管理,都归国家商务部,而到国家商务部投诉,被告知,公司已经倒闭,此投诉无效。



请问:1,您认为特许加盟失序的原因是什么?应该如何规范?



2,对工商、公安、商务部门的理由,您如何看?您认为,政府部门应如何监管?







马守敏





回复:

马记者:

你好!

谢谢你对我的信任。

你的问题,我的个人看法是:

一、中国特许经营市场上的假特许人欺诈的案例确实太多了。欺诈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假特许人社会良心的丧失和道德的败坏,政府监管的不力,中国法制体系本身的弊病,以及潜在加盟商在利益面前的丧失理智或者是缺乏加盟鉴别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如果想要最大限度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既包括政府部门(工商、商务部门、公安、法院等)的加强监管,比如通过健全法制,但更关键的是立法后去切实地执法,不要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同时,加盟商也要积极认真地学习关于特许经营的基本知识,增强自身的防欺诈、防忽悠能力。另外,特许经营市场中的其余主体,也应积极地参与到防止和减少假特许人欺诈的战斗中来,比如地方上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专门安排人员来应对防欺诈的事项、全国各地的39家多的连锁经营协会要加强对会员的过滤和教育、教育培训机构应研究和传播防欺诈的知识与技术、媒体应加强对欺诈的暴光和舆论监督作用、参与加盟商招募的中间性组织和个人(比如展览公司、招商网站等)要加强自律及不能在利益面前丧失良知等等。如此,当全社会都形成一种打假、打击欺诈的风气和有效的机制时,假的盟主和特许人就会象过街老鼠一样,很难有生存的空间。

另外,受骗的加盟商也应勇敢地起来,起诉骗子盟主并且对他们实施坚决的打击,因为很多骗子正是在钻了法律的漏洞之后,受骗者却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不去起诉,比如这些典型的心理表现为不愿、不敢、不知道怎么做、不能坚持等等。根据我的了解,以及我对一个江西女骗子欺骗员工的事件中的体会与调查,受骗者之所以不起诉的原因会有如下几种:



l 嫌麻烦。诉讼的时间长、还要请律师、还要自己举证、整理材料等等,会很麻烦

l 不想“浪费”时间。诉讼的时间短则数月,长则以年为单位计算,所以一些人的观点是,“与其与这种人浪费时间,不如去别的地方多赚些钱了”

l 没钱。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等,实在是一笔大的支出。因为没赚到钱已经被老婆快骂死了,再出钱去诉讼,家里人不同意。而且,被骗的钱越少的人,越没有诉讼的动力

l 委曲求全。个别受骗者拿到了被打折后的退回的费用,怀着息事宁人的心态,不愿意去起诉,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l 惧怕。因为某些骗子的所谓“黑社会”、“认识某某官员”而让这些员工产生了畏惧心理,不敢去诉讼

l 担心败诉。尽管法律的存在,但人情、权法交易、利法交易、狡辩能力等等各种因素的存在,有理的人未必能胜诉,所以有些人就因担心败诉而放弃诉讼

l 观望心理。有些人其实很想起诉,只是不敢、不愿先出头,如果有别人敢先起诉并胜诉的话,这些受害者会立即起诉

l 期待骗子的良心发现。有些人至今还对骗子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她一旦良心发现,就会退回费用的,所以暂时不敢“得罪”骗子,以免将来得不到钱

l 自己有短处握在骗子手里

l 碍不开面子。有的人和骗子交往了较长时间,但在起诉骗子时,有些碍不开面子

l 执法难的问题。事实是,即便官司赢了,可是却不能得到有效的判决执行,即仍然拿不到赔偿,所以有些人就会放弃



从这里面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种不起诉的社会现状的存在,正是从一个角度折射出了我们的司法机制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的司法机关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只有不断地改善这种法律环境,才会使法律真正起到惩恶扬善的本意作用。

同时,我要呼吁所有受害的加盟商,即便不为了你自己,为了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你也要起诉那些骗子、勇敢地、坚定地站起来揭发那些丑恶的骗子,因为你的行动一定会给骗子以不同程度的打击,也会使骗子在继续欺骗别的后续受害者方面受到阻碍。

因此,减少和打击特许经营中的欺诈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去做的事情。

二、工商、公安、商务部门的理由只能说明一点,就是我们的政府机制是很不健全的,这是整个中国政府的管理问题,因此,需要加强对政府官员的教育,使他们能够以负责、认真的态度与精神来回报人民的信任以及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职责,而不是在事实面前推委或采取别的一些消极的做法。我们都不希望再看到,非要有人再以跳楼或自杀相威胁的时候,相关部门才以非常高的效率解决类似问题。

谢谢!

李维华

类别:渠道管理 |   浏览数(1658) |  评论(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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